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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11 10:37:30
关于做好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共2322字)

南岸府办〔2019〕XX号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有关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讲话精神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水环境整治,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推进市政道路提档升级,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水平,根据国务院、市政府和区政府对水环境治理、品质提升相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实施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是落实环境保护要求、弥补城建历史欠账、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形象、推进城市综合管理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树立攻坚意识,抢抓机遇,集中精力,强化工作组织和统筹,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及时谋划,尽早实施。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附件1),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召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二)成立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工作指挥部(附件2),区住建委、区城管局和临空基建公司为副指挥长单位,全程参与每个项目工作;相关镇街及业主单位要配足工作力量,搭建工作班子,抓紧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相关项目实施。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新建立的联席会议和新成立的指挥部按照明确的职能职责组织开展工作。今后,因领导工作变动、分工调整的,联席会议及指挥部组成人员自然作相应调整,不再单独发文。

三、主要工作

(一)加快建设手续办理。按照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8—29)和《关于印发南岸区政府投资市政工程项目审批优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明确专人负责,简化审批程序,减少非必要资料,实现容缺受理,以最快速度办理审批手续。按照两段式业主,区城管局负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临空基建负责项目施工期间手续办理。区发改委、区规资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交巡警支队负责,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办理项目立项、可研、方案审查、施工图备案、预算评审、占道开挖、交通组织方案审批等手续。

(牵头单位:区住建委、区城管局、临空基建公司,配合单位:区规资局、区发改委、区交巡警支队、区财政局)

(二)加强施工期间交通组织。优化交通组织方案,重要道路优先采用非开挖工艺。占道开挖区域制定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采取铺设钢板等方式保障人车临时通行,避免交通高峰期施工,减小对市民出行影响。临空基建公司负责,按照《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等规范规定设置交通安全设施、警示标识、做好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区交巡警支队负责,审核交通组织方案,加强建设期间交通组织,做好施工期间的交通指挥、车辆疏导和信息发布工作。

(牵头单位:区交巡警支队、临空基建公司,配合单位:区住建委、区城管局、龙山街道、龙溪街道、龙塔街道、宝圣湖街道、回兴街道、两路街道、双龙湖街道、双凤桥街道。)

(三)做好社会管线及轨道交通协调工作。加强燃气、电力、通信、军缆、给水等社会单位地下管线保护工作,保障城市生产生活需要;协调好管线业主单位的迁改,影响范围较大的重要管线迁改和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的,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坚持严密组织、精心施工,全力减小对社会秩序造成的影响。

(牵头单位:区经信委、区城管局、区住建委,配合单位:中法供水公司、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凯源燃气、佳渝燃气、重庆燃气、中法供水公司、江北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铁塔公司)

(四)推进架空线缆入地整治。推进地上线缆和附属杆架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城市空间整洁有序、设施运营安全稳定。区住建委和区城管局负责,对纳入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改造范围的道路进行梳理,明确改造范围,摸排地下管线分布情况,提供管线走廊空间。区经信委牵头,督促电力、通信、广电、铁塔等线缆权属单位实施入地整治,按照区住建委和区城管局提供的改造范围,调查管线详细分部情况,提供线缆数量、走向、服务范围、入地标准及要求等基础信息,具备下地条件的,会同区住建委和区城管局向管线权属单位提供管沟走廊通道,组织管线权属单位制定整治方案并实施入地施工。

(牵头单位:区经信委、区城管局、区住建委,配合单位:江北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铁塔公司)

(五)强力推进排水源头整治。按照区府办《南岸区城区雨污水违规排放专项整治方案》(南岸府办〔2017〕116号)文件要求,对排水单位、个体工商户、小区和住户私搭乱接、雨污合流、雨污错接、无证排放等问题进行清理排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排水户限期进行整改,对于逾期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按照相应行业法规采取处罚、限制、关停等措施。

(牵头单位:城区相关街道、区住建委、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房管局、区商务局、区食药监局、区交委、区水利局、区卫计委、区建委、区经信委、区规资局)

(六)规范施工管理。加强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按照标准设置施工围挡,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通道,保障市民、车辆通行需要。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全过程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临空基建公司、区住建委,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交巡警支队)

(七)及时协调处理信访稳定问题。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与市民诉求的矛盾,及时解决阻工问题,确保工程进度。

(牵头单位:临空基建公司、相关街道,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委、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委、区信访办)

(八)做好施工期间舆情管控。组织工程建设期间新闻、信息、报道发布及舆情引导工作,实施施工期间阻工疏导、群众解释、信访接待和信息发布工作。

(牵头单位:区信访办、区网信办,配合单位:有关街道、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局、临空基建公司)

附件:1.南岸区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联席会议人员名单

2.南岸区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工作指挥部(工作组)人员名单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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