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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市教育局2014年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时间:2024-07-11 10:37:31
某某市教育局2014年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总结(精选多篇)(全文共11553字)

第一篇:**市教育局2014年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市教育局2014年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市教育局

****年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省教育厅监察室:

****年,**市招生执法监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关

于进一步搞好招生执法监察的通知》,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的方针,不断健全完善对招生考试各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招生执法监察工作,加大对各类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了考风考纪,维护了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良好声誉,保证了招生工作的健康开展和顺利进行。为加强高招执法监察工作,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在原有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又联合下发了《**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的通知》,通知对****年普通高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了高招的执法监察工作。现将我局****以来招生执法执纪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支持,组织健全有力

局党委坚持把招生考试执法执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年初召开的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统筹安排,认真部署全年的招生考试执法执纪工作,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并把每项工作落实到各有关科室。为了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执法执纪责任目标的顺利完成,成立了招生考试执法执纪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纪委书记、主抓招生考试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与此同时,为确保各项招生政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原则的贯彻落实,抓好考风、考纪,在自学考试、成招、高招、中招等各种考试期间,都邀请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领导与市教育局领导共同组成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亲临考点巡视指导工作,为招生执法执纪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教育管理,狠抓监督检查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招考中的不正之风呈现出不断变化的态势,近年来,时有严重败坏招考声誉的案例见诸各新闻媒体。为加强招考执法执纪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应对不良考风的能力,我们从教育着眼,从管理入手,在提高全体招生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纪律观念,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上狠下功夫,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一)加强招考工作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

局党委及招办注重对招办全体工作人员和局执法执纪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廉政纪律教育。通过经常性的理论业务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竞赛、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开展“双争”活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向郑永立和马景富同志学习活动,使全体工作人员树立了正确的思想观念,提高了法制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为招考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

考试是招生工作中极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是我们执法执纪的重点环节,针对往年出现的问题,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提高了主、监考人员的责任意识、工作能力和维护考试纪律、查处违纪行为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一是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为增强各级教育招生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执行政策、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继续在全市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县教育局与市教育局、考点主考与招生办公室、巡视组长与招办、监考与主考分别签定了目标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人人负责。为保证责任制的落实,每个每个考点都安排市派巡视员进行综合评估打分,市教育局则根据巡视员的记录将主考、监考的工作情况记入其个人工作档案,与个人政绩、业绩及评先晋职结合起来。二是认真召开主考、监考、巡视员培训会。每次考试前都要对全体主考、监考人员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纪律和廉政教育,并及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不合格人员参加考试工作。三是利用条幅、版面、考场警示标志、违纪公告等形式大力宣传考试纪律,营造严肃的招考氛围,有效地震慑了违纪行为。四是改革监考办法。在全市实行推磨监考,每个考点都有一半监考来自其他学校;在考点内实行轮换考场制度,监考人员一场一换;在进考场前方通知监考人员,使托人说情者无机可乘,无计可施。五是加强试卷保密安全工作的管理,对保密员进行了严格的筛选培训,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室管理和试卷交接、管理制度。六是继续实行考试工作奖励制度。监考人员查处一起违纪奖励主考、监考各5元;针对自学考试违纪问题相对较多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实行浮动奖惩的新办法,即省、市巡视员处理违纪人数如果超过考点总违纪人数的20,按每场15元扣除该考点的浮动补助;考试结束后,按照省招办的规定,评选省级优秀监考员;年底市教育局组织评选本年度招生考试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篇: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中共许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院纪字?20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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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

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了维护国家招生制度及政策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的招生执法监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和教务处等参与招生工作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切实按照深入推进“阳光工程”的工作要求,继续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六不准”(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的规定,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 - 1 -

公开的力度,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阳光工程”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规范管理工作力度

学校要加大源头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把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招生制度、政策和措施之中,建立起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机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学校纪委(监察处)要建立健全能够及时发现隐患、有效纠正过错的机制,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使招生工作人员掌 ……此处隐藏6943个字……区、学生家庭,了解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了机关干部与生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全局机关共计捐款2万余元,并于“七一”前夕,对生活困难群众进行了走访慰问

第四篇:2014年执法监察大队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执法监察大队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以来,在局领导和州执法支队的正确指导与大力支持下,围绕今年全局工作重点,加大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大力查处生产企业事故隐患,进一步突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监督监察

严格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等事项;对执法案件坚持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依法办事,认真搞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半年以来,认真组织开展了春节、五一节、端午节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领域行业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扩大监管覆盖面,加大了监管检查工作力度,深化检查效果。

截止目前,已完成xx多家企业的监管检查,发现安全隐患xx多条,下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xx余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落实整改,对存在拒不执行整改或有较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企业严格执法,有效地打击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生产企业采取了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引导企业合法生产。

(三)加强职业卫生执法监管

根据《黔东南州2014年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实施意见》(黔东南安办?2014?27号)《黔东南州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黔东南安监职安?2014?4号)等文件要求,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安全生产 1

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也不足,设施设备缺乏有效的维护保养,事故隐患整改不力,一些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部分特种设备未经检测合格就投入使用,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

(二)、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所滑坡,以企业为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经营者重生产、轻管理,重效益、轻投入,日常安全管理力量薄弱,责任不够落实,工作不够到位。

(三)、企业安全教育力度不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部分企业安全教育只停留在口头上,做一些表面文章,导致一些负责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知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等专项整治。

(二)、继续完善日常检查、隐患整改等各项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三)、强化监管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制定和完善执法检查计划,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促进隐患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以及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第五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 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教监厅[2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4年是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维护国家招生制度及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高校招生公平公正,保障高校招生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履行职责,确保“阳光工程”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各地教育监察部门要会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各级“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的公示内容,监督高校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示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和收费标准等信息;要加大特殊类型招生的公示力度,切实做到招生程序和标准公开,考生资格和结果公示。要加强对招生工作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好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制度,监督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阳光工程”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保障高校招生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教育监察部门要继续坚持“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重点时段实施有效监督。要适应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工作需要,创新监督工作思路,改进监督工作方式和方法。要进一步强化对保送生、艺术和体育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对高校自主选拔和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要以有效的监督促进高校

招生公平公正,保障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三、以人为本,提高服务招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地教育监察部门要坚持以考生为本、不断增强服务招生工作的意识,提高为考生服务的水平。既要会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做好政策宣传、政策咨询和政策解读工作,还要利用典型案例加强招生预警宣传、防范中介招生诈骗行为。要加强与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做到及时发现隐患,有效纠正过错,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要督促和配合招生考试管理部门、高校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快速处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真正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的招生工作环境。

四、严肃纪律,坚决查处各类招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各地教育监察部门要会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重点查处高校擅自超计划招生,违规承诺乱招生,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进行欺诈招生,以及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加大对新生入学复查及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招生考试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对违规招生的高校,不仅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高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除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监察部门的责任。

五、加强联系,坚持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报告制度。各地教育监察部门和部属高校要及时将本地区(学校)的重大招生工作事项、发生的重要案件等及时上报驻部监察局。要认真总结招生执法监察工作,并于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向驻部监察局报送本地区(学校)工作情况。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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