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8:30-11:45中午11:45-12:45 (午餐) 下午12:45-17:30
二、考勤登记管理办法
1.所有员工必须打卡;每日考勤打卡有效时间为:上班打卡8:30以前;下班打卡17:30以后;员工未按照规定时间打卡,按照迟到、早退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人事行政部以考勤打卡时间为核定考勤的依据。
2. 员工当月迟到在2次(含)且打卡时间在9:00以内,不扣发工资,第3次起按迟到每小时扣工资50元计算。
当月每次迟到打卡时间均在9:00以后的,按每小时扣工资50元计算。
3. 判定旷工的标准:未经请假、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旷工以1小时为扣薪计算单位,按照小时工资的2倍扣罚。无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予以除名,终止劳动合同。
三、请假管理办法
员工按实际需要申请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需请假员工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总经理申请,人事行政部收到批准通知后备案,否则一律按旷工规定处理。
(一)请假程序
1.员工向经总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填写《休假申请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交人事行政部进行备案。
2、假期时间在3天以上,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在假期结束前1天与总经理联系,说明续假原由及时间,上班后补填《休假申请单》。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行政部,并交接工作。
5、未办理休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给予相应惩罚。
(二)请假标准
1.病假:员工须向公司提供规定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假条为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享有年假的员工可申请扣减年假天数。
2.事假:经总经理批准后,填写《休假申请表》交到人事行政部,事假为无薪假,扣当日工资,享有年假的员工可申请扣减年假天数。
3.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病/伤),应在上班前或上班后15分钟内以电话、短信、微信、或委托他人向总经理说明,并告知人事行政部相关人员备案。员工上班后,主动补办休假申请单交人事行政部。
4.婚假:符合国家法定结婚者,(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女23周岁,男25周岁) 结婚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按日历天数计算) 。凭结婚证或相关证明,提前10天向总经理提交休假申请单,经公司批准后,可享受带薪休假。
5.产假: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而分娩的女员工,正常生育产假为9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以上假期均按日历天数计算。
6.慰唁假:员工直系亲属丧亡者(父母、配偶、子女),可休全薪慰唁假3天。
7.年假: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以5天为基数,已满5年不满10年的,年假在5天基础上每年递增1天;10年以上的,年假15天。
注:员工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脱产、半脱产学习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8.国家法定全薪假期:
全薪休假1天:元旦清明节 劳动节 端午节 中秋节
全薪休假3天:春节国庆节
四、外出管理办法
员工因公外出办事,须填写出司申请单,交人事行政部,视为有效备案方可外出。未按照流程办理,按照旷工相关规定处理。
注:早晨不到公司打卡直接外出者,需要前一天下班前,将填好的出司单,交到人事行政部。
五、加班、调休管理办法
当出于工作的需要不得不加班时,加班须在每日下班30分钟前,填写好加班申请单,经公司批准后将加班申请单交到人事行政部备案,为有效加班。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1.加班的时间标准:加班时间最少为1小时,不满1小时不视为加班,加班须在结束时打卡。
2.加班调休应在加班后3个月内休完,逾期作废。
六、注意事项
公司考勤周期为当月1日到当月最后一日为一个周期,如员工在当月发生加班、事假、病假、调休等各种休假,务必在当月将有效的假条交到人事行政处汇总,延期交付的假条一律不予承认。